21. Java继承
概念
继承是java面向对象编程的基础,因为它允许创建分层次等级的类。
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特征和行为,使得子类对象具有父类的实例域和方法。或者子类从父类继承方法,使得子类具有父类相同的行为。
继承需要符合的关系是: is-a ,父类更通用,子类更具体
格式
在java中通过extends关键字可以申明一个类是从另外一个类继承得到的:
class 父类{
}
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{
}
继承的类型
单继承、多重继承、不支持多类继承

继承的特性
- 子类拥有父类的非private属性、方法
- 子类可以拥有自己的属性和方法,即子类可以对父类进行扩展
- 子类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实现父类的方法
- java的继承是单继承,但是可以多重继承
- 提高了类之间的耦合性(继承的缺点,耦合度高就会造成代码之间的联系越紧密,代码独立性变差)
继承的关键字
extends和implements关键字实现继承,所有的类都是继承于java.lang.Object,当一个类没有继承的两个关键字,默认会继承Object类(这个类默认在java.lang包中,所以不需要import)祖先类
extends关键字
java中,类是单一继承的,也就是说一个子类只能拥有一个父类,所以extends只能继承一个类
implements关键字
使用implements关键字可以变相的使java具有多继承的特性,使用范围为继承接口的情况,可以同时继承多个接口(接口跟接口之间使用逗号分隔)
super和this关键字
super关键字: 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来访问父类成员,引用当前对象的父类
this关键字:指向自己的引用
final关键字
final可以用来修饰变量(包括类的属性,对象属性,局部变量和形参),方法(包括类方法和对象方法)和类
使用final关键字来声明类,不能被继承,修饰方法,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
声明类:
final class 类名{}
声明方法:
修饰符(public/private/default/protected) final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(){}
构造器
子类不继承父类的构造器(构造方法或者构造函数),它只是调用(显式或者隐式)。如果父类的构造器带有参数,则必须在子类的构造器中显示地通过super关键字调父类的构造器,并且配以适当的参数。
如果父类构造器没有参数,子类构造器中不需要使用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构造器,系统会自动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器。